金達立熱力開展第十三個民族法治宣傳周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作為我國最早成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是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發源地,具有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長期以來,在全面、準確認識民族團結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的前提下,內蒙古全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升各族群眾生活水平,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提高民族事務管理水平,促進各族群眾交往交流交融,全面保障各族群眾的根本權益,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

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鞏固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自治區首部關于民族工作的綜合性法規。
《條例》就增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和影響力、保護和傳承民族傳統文化、弘揚“蒙古馬精神”和“烏蘭牧騎精神”、全面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等作出規定。

為響應我市開展“包頭市第十三個民族法治宣傳周”活動,金達立熱力組織員工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一多民族國家民族團結發表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新實施的《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進行學習。

通過民族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公司全體員工對民族團結、民族法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公司號召黨員發起模范帶頭作用,積極學法、守法、用法、護法,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努力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只有堅定不移堅持黨的各項民族政策,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才能增強民族凝聚力、構建更加和諧的民族關系。
